实现包装危险货物的全产业链管理任重道远(下)

栏目:新闻 发布时间:2018-09-26 浏览量: 153
由中国包装联合会运输包装委员会主办的“全国危险货物交通运输与包装研讨会”得到了危险货物全产业链多个环节企业的积极参与,相关国内行政管理部门、院校、研究机构以及国际研究机构给予高度关注。

由中国包装联合会运输包装委员会主办的“全国危险货物交通运输与包装研讨会”得到了危险货物全产业链多个环节企业的积极参与,相关国内行政管理部门、院校、研究机构以及国际研究机构给予高度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材料与测试研究院、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州市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郑州铁路局科学研究院、上海浦东机场货运站、原交通运输部水运局专家、原化学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专家、中国包装科研测试中心、中国船级社认证公司、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中国民航危险品运输管理中心、宁夏包装工业办公室、中国民航大学、重庆交通大学、天津航天瑞莱科技有限公司等参与了讨论并提出建议。

《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是立足现状,是在1996年交通部10号令《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的基础之上修改制定的。《规定》涉及到技术性内容多引用了国际海运规则。《规定》中的各个章节都有涉及包装,其中第四章主要提出对包装的要求,主要内容是: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和船舶危险货物管理规定。《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意味着以一个全过程、系统化的规定,秉承对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进行无缝链接地监管。

包装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推进“水运规则”的贯彻执行,九十年代中期成立了关于国内危险货物包装认定制度,并先后认定了九家质检机构,例如兰州质检局,中国包装科研测试中心等。《规则》推行两三年之后被搁置,之后,危险化学品条例2002版将包装管理归口在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则将危化品的管理重点放在了国际运输进出口产品包装,国内水路危险货物包装则无明确管理。水路运输通过《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将对包装提出进一步的要求,监管制度应该采取以市场为导向的认定监管体制,尤其是一直以来都是开放性的水路运输方式,应与国际接轨。

当前我国水路运输危险货物编号已与联合国编号实现统一,包装标签在国内国外水路运输中可保证畅通使用。水路运输危险货物的基层人员应接受专业教育培训,通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来降低企业罚款,帮助、促进企业的运输包装水平达到规定中的要求。

《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强调了危险货物运输中包装的重要性。运输包装伴随着危险货物运输全过程,出现事故的极大可能是包装的质量不达标。这些年,由于水路危险货物运输是处在国际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框架下,运输安全水平相比其他的危险货物运输途径还是较高的。但目前水路运输中仍存在几个问题。(1)国内海运运输规则内容不清楚、明确。海运分为国内运输与国际运输,国际运输按照国际海运运输规则来执行。国内海事把国际海事管理伸到了国内,其中有些规定尚不明确,导致国内企业进行国内海运运输时出现了一系列问题。(2)中国的标准体制较为复杂,导致各种运输方式的标准不一致,也无法统一,使得有些规章与标准衔接不好、无法明确。危险货物运输的特点是:铁路对危险货物运输有较高的限制,水路或公路运输危险货物较为频繁,而有些种类的危险货物不具备公路运输条件,水路运输成为必然的选择。(3)国内现在对于水路运输的管理大多‘以罚代管’。给企业造成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无法提高运输包装技术水平。

中国包装联合会运输包装委员会在包装危险货物的全产业链管理方面提出以下建议:

在标准化方面的建议

《规定》中的条例应深入细化,尤其是针对不同类型的包装应该有具体的检测标准。《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第二章第十一条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组件的强度应满足港口机械装卸作业的要求。”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组件”是集装化的包装,如托盘包装组件。《规定》所引用的《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所涉及的包装检验是针对独立包装产品的试验方法,没有涉及集装化包装组件。此外,关于“港口机械装卸作业”应该考虑机械装置对运输包装组件的力学作用和装卸程序的多样化。具体来说,夹抱叉车与托举叉车搬运时对运输包装组件会产生不同的力学作用,那么包装组件的强度也应予以适应,否则造成搬运过程中的运输包装组件损坏将直接影响后续装卸或产生单元包装破损。装卸程序会根据各个港口的机械化程度和操作程序不同有所差异,如国际标准ASTM D 4169中已经考虑到了装卸顺序给包装组件带来的影响,标准涉及物流过程,托运人、承运人能够在最初的包装选用、物流过程设计中考虑包装强度,通过适应物流环境的运输包装组件性能检验标准来实现为安全运输提供精准保障。

《规定》应尽量引用标准来体现实施细则,而无需直接写在规定里。标准通过《规定》引用可以从推荐性变成强制性,发挥了标准的通用性,使标准成为法规的技术支撑,也为技术专家提供合理的服务途径。

制定危险货物包装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实行严格的资格认证制度。同时,根据包装材料、容器更新速度快的特点,制定对从业人员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标准,依据标准开展培训和鉴定,以此提高从业人员的岗位技能,保障危险货物运输安全。

在检验、认证、操作规范方面的建议

此次会议为危险货物提供包装的材料供应行业带来了一次强有力的推动。一些为危险货物提供包装材料的供应商指出,我国危险货物包装不规范,危险货物的货主缺乏安全意识。包装贯穿于整个物流过程,没有符合标准的包装就没有安全的运输。建立将包装的生产质量与使用功能相结合的认证体系是有效的、符合企业需求的包装质量认证。加强危险货物包装产品的质量认证,利用市场经济驱动力来替代行政许可,鼓励企业主动参与危险货物包装质量认证,依靠良性经济、科学手段推动危险货物包装质量认证的发展。

相关企业认为《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出台,是针对国内港口间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全过程,与货主、港口、托运商、物流等相关。应当添加规范操作的相关内容,通过搜集中、日、韩以及其他贸易国的港口操作规范与实际情况的对比来举例分析说明目前我国港口存在的操作规范问题以及改进方法。

《规定》中的第九条所指的服务机构将在危险货物包装检验、新包装容器认定方面提供技术服务,需要由交通运输部或下属机构或协会制定相关技术细则,确保规定中的目标有效实施。借鉴德国的经验,由非政府的法规、技术权威机构负责判定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结果,权威机构有完整的体系来考核、审查检测机构,每三年会进行再审核并收取一定的认证费用。

在知识体系建立方面的建议

海运危险货物的认定是根据国别和具体情况来确定, 需要货主具备一定的鉴别能力和相关知识。现代工业发展日新月异,危险品的种类划分也越来越细,对新型化学品的物理、化学性质的认识需要不断试验、积累和总结,根据其特性采取安全、有效的包装和储运。部分企业为追求利润最大化,降低运输成本,采用简化包装、偷工减料,使货物的包装不具备运输、储存、装卸的基本条件,用不符合运输条件的车辆运输危险货物,或者在运输中隐瞒、改换运输货物的品名,甚至不具备生产许可条件的单位也冒名生产、违规生产,造成货物运输事故,在货物运输事故中屡见不鲜。用于危险货物的包装知识体系急需建立,作为教育培训和职业水平评价的参考依据。

中国的危险货物包装质量监督涉及公路、铁路、航空和水运,各个交通运输方式的危险货物管理体系都有所规定。危险货物新品种和交通联运是当前以及未来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标准统一需要大量案例和数据的支撑,通过海事管理部门、港口、货主以及物流企业的生产实践,归纳总结出符合交通联运一般特点的技术文献,最终形成可实际操作且具有指导意义的作业技术指南。

在互联网+方面的建议

统筹规划危险货物物流管理体系与交通联运相辅相成,目标是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重点,减少损失,提高效益,缩短我们与发达国家在危险货物包装与运输方面的差距。健全的危险货物物流管理体系可以减少危险货物物流过程中的事故损失,降低危险货物的物流风险,政府及社会团体组织应从社会效益的角度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和措施,规划设计危险货物物流网络,例如:优化危险源的布局、限制危险货物运输的路径、监管危险货物运输时间,尽量避免在人口密集的地区、时间进行危险货物物流作业。危险货物物流企业在政府规划设计的危险货物物流网络中通过加强危险货物物流的操作管理,选择优化的危险货物运输路径和操作方式,为企业降低成本,实现经济效益。

建立危险货物包装检验信息平台,使用互联网+的市场经济驱动检验认证平台的建立和运行,尝试推动实施以市场为驱动的在水路危险货物包装质量认证方面的认证制度。

危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对包装、监管体系和环境保护提出更高、更强烈的要求,通过更规范、更合理、易于监控的包装,减少或避免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