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正式发布

栏目:新闻 发布时间:2019-11-29 浏览量: 154
11月25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该法规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11月25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该法规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自2014年湖南沪昆高速“7.19”特别重大危化品交通事故后开始研究制定《办法》,直至今日出台,历时5年。累计公开征求政府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相关企业等各方意见7次,专题研讨会20余场地,凝聚行业共识。

在吸取事故教训、总结各地实践经验、借鉴国际规则的基础上,《办法》对现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多项制度进行了重大调整和改革,例如:

——托运清单及运单制度;

——有限数量及例外数量豁免制度;

——充装管理制度;

——常压罐体制造检验制度;

——车辆承运介质类别管理制度;

——等等......


《办法》中第三章将“例外数量和有限数量危险货物运输特别规定”纳入法规,与国际接轨,进一步降低我国运输成本,提升危险货物物流安全水平,是我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发展过程中重要的里程碑。

其中,对例外数量和有限数量危险货物的包装、标记、包装件测试、内外容器可装载最大数量、混装要求、单车最大装载数量、书面声明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且需满足《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中的包装要求。


《办法》是国内首个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链条、全要素管理作出系统规定的部门规章,将会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带来一次深刻的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