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家提案在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组分委会首次通过

栏目:新闻 发布时间:2019-12-18 浏览量: 154
12月4日,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分委会第56次会议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由中国专家代表提案《对UN3269和UN3527条目例外数量的修订的意见》获得通过。该提案的通过,将解决小包装聚酯树脂套装运输中存在的问题,给我国相关货物生产和出口单位带来重大利好。

12月4日,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分委会第56次会议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由中国专家代表提案《对UN3269和UN3527条目例外数量的修订的意见》获得通过。该提案的通过,将解决小包装聚酯树脂套装运输中存在的问题,给我国相关货物生产和出口单位带来重大利好。这是我国历史上首次在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领域的专业委员会通过提案,彰显了我国的国际影响力,标志着我国在国际危险货物运输领域话语权建设取得了新突破。

 

提案涉及UN3269(聚酯树脂箱,液体基本材料)和UN3527(聚酯树脂箱,固体基本材料)两个条目,聚酯树脂箱系指由基础材料(第3类易燃液体或第4.1类易燃固体,包装类Ⅱ或Ⅲ)和催化剂(有机过氧化物)两部分组成,有机过氧化物为D型、E型或F型,不需要温度控制,每个都分别装在内包装里。

这两个条目下运输的货物离我们日常生活并不遥远。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用在汽车在碰撞或刮擦后经常会用到的 “腻子”——原子灰。另外,这种材料也可用于船舶、机械等的修补工作中。

在实际运输中,部分聚酯树脂箱通常使用小包装进行运输。但在《橙皮书》中,为了保障通过小包装聚酯树脂箱能够按照例外数量进行运输,UN3269和UN3527均引用了SP340。根据SP340的规定,只要聚酯树脂箱中基础材料和催化剂的量小于SP340中规定的数值,则聚酯树脂套装可按例外数量进行运输。但是两个条目的“例外数量”一栏均为“E0”,意味着该货物不能够通过例外数量进行运输。这显然与SP340中的规定相矛盾,也给相关货物的运输带来困惑。

 

为了解决此问题,为我国企业出口该类货物扫清障碍,中国专家代表向本次会议提交提案,建议用“见SP340”替代两个条目例外数量一栏中的“E0”,确保小包装的该类货物能够通过例外数量进行运输。

来自美、英、法等国家的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对提案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该提案能够有效解决该类货物目前运输中存在的问题。提案即将在《橙皮书》下一修订版中体现。

2019年11月25日由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并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中第三章将“例外数量和有限数量危险货物运输特别规定”纳入法规。

其中,对例外数量和有限数量危险货物的包装、标记、包装件测试、内外容器可装载最大数量、混装要求、单车最大装载数量、书面声明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且需满足《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中的包装要求。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第3部分:品名及运输要求索引》(JT/T 617.3)第8条对例外数量危险货物包装、运输、包装件测试、包装件标记、车辆或集装箱可装载的包装件最大数量及单据等内容做了明确规定。